根据2026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设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校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本年度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班在评选前先行阅读文件,领会精神,再按要求认真评选推荐。
通知如下:
一、校设奖学金评选范围和要求
申请校设奖学金,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以及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上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五)综合素质要求: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英才奖学金下设学习之星、创新之星、骨干之星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70%;参评明德之星、国防卫士奖学金的学生,其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不作限制;其他奖项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60%;
(六)达到校设奖学金其他条件要求。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该奖学金:
(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者;
(二)做出重大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学校发文件表彰、通报的);
(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或取消其当年度参评资格:
(一)上一学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在奖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
(三)违反所申请奖学金特定规定者。
同一评奖学年内,除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外,原则上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具体规定以各奖项评选通知为准。
二、校设奖学金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校长奖学金(单独申报)
学校差额评定10人,学院获分配指标1人。
主要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综合素质均衡突出,在学业、科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个领域均表现优异(集体项目应为主力成员),兼具责任担当与成长潜力,成长事迹可作为同辈学习的典型示范;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为主力成员(前5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取得全国银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主体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体赛取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作为主力成员(前三名)参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学科竞赛目录》中认定的B类竞赛取得国家级最高奖或国际最高奖项;或创新成果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并取得奖项;
3.在创新创业方面成果突出,作为主力成员(前5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取得全国银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体赛取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获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国家级重大荣誉称号;
5.在其他领域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作出突出贡献。
(二)院士奖学金(单独申报)
学校差额评定10人,学院推荐1人。
主要奖励在专业学习、学术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专业,在学术、科研方面有重大突破,获学校、行业等单位表彰一等奖及以上并有证书;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部分学科领域不采取以贡献度确定署名排序的除外)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高级别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或作为主要成员撰写的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实质性批示,或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中成果突出,作为主力成员(前三名)参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学科竞赛目录》中认定的B类竞赛取得国家级最高奖或国际最高奖项;
4.在科技创新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作为主力成员(前5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取得全国银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主体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体赛取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创新成果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并取得奖项、设计/创作成果在高水平展会中获奖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并已取得相关阶段性成果。
英才奖学金类别差额评定,学院获分配指标45人
(三)英才奖学金——明德之星
1. 思想品行端正,恪守校纪校规与社会公德,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日常尊师友善、严于律己,在班级、宿舍中道德表现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2. 践行优良道德风尚,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公益帮扶、文明劝导、爱心捐助等品德实践活动,事迹真实突出,获得师生广泛认可;
3. 坚守诚信底线,考试诚信、学术诚信、待人诚信,自觉弘扬优良家风与校园美德,在见义勇为、包容互助、责任担当等方面有典型先进事迹。
(四)英才奖学金——学习之星
1.学习作风踏实,遵守课堂纪律,自律性强,具备良好学习习惯。
2.学业成绩优异,本学年无挂科,综合成绩在专业内表现突出。
3.勤学善思,主动拓展专业学习,积极参与各类学科学习实践活动。
(五)英才奖学金——骨干之星
1. 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作风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连续任职一学年学生干部,认真履行干部职责,服务意识强,工作务实担当,实绩突出;
3. 学业成绩优良,坚持全面发展,妥善平衡学习与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表率作用。
(六)英才奖学金——创新之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公认的成绩,得到行业认可或主管单位认定;
2.在湖北省 “挑战杯”或“创青春”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在湖北省数学建模等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4.在学校举办的大学生科技论文报告会上获特等奖;
5.出版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
6.有独立完成的发明专利、创作或其作品被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用新型发明专利除外)。
(七)英才奖学金——创业之星(单独申报)
1. 已开展创业工作的电影网站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休学创业者复学后可参评;
2. 已开展创业活动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取得一定的创业成果,富有创新创业精神以及良好的团队领导能力,创办企业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与较好的发展前景,对激励大学生了解创业、参与创业起到较好的促进示范作用;
3. 同等条件下,已经完成工商、税务注册的优先;
4. 已经获得本奖励的获奖者不重复参评。
(八)英才奖学金——自强之星
1.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2. 自立自强,成长经历可作为同辈学习典型示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 评选60人,其中20人遴选自上年度“勤工助学之星”。
(九)英才奖学金——服务之星
1. 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奉献精神;
2 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教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十)英才奖学金——体育之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担任学校或学院体育骨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表现突出;
2.专业运动员代表学校在省级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3名或个人项目前3名;在全国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或个人项目前8名;
3.非专业运动员在校级运动会上破校纪录或在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得集体项目前3名或个人项目前8名;在全国举办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或个人项目前30名。
(十一)英才奖学金——艺术之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担任学校或学院文艺骨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表现突出;
2.有艺术作品公开出版、发表;
3.在省市级举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3名或个人项目前3名;在全国举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或个人项目前15名;
4.在艺术设计(环艺、资讯)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家级艺术设计赛事获入围奖及以上奖励者;在省级相关赛事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参加大型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设计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所设计标识被企事业单位所采用者。
(十二)英才奖学金——进步之星
学年内在班级前进名次10名以上或学习成绩在班级有明显进步(注: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60%即可)。
(十三)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单独申报)
奖励范围: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指标10人)、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指标共15人)录取的少数民族本科生。若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学生评审人数不满15人,当年空余指标可以用于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1.拥护党的民族政策,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者优先。
(十四)国防卫士奖学金
国防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奖励名单由学校武装部审定。
三、评选说明
(1)具体评选办法为“学生自荐后由班级会议推荐候选人(需排序并公示1天)+学院综合审定”(学院学生骨干推选名额单列)。
(2)班级推荐候选人的数额原则上按照班级人数的10%(可以四舍五入)进行排序推荐,学院团委、学生会、锐思新闻宣传中心、党建办推荐名额为2人(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排名,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取整数值,英才奖学金和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
2、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奖学金,申报奖项经学校审核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进行其它奖项的调剂。
3、英才奖学金的“创业之星”20人单独申报,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组织差额评审,申报要求另见具体通知;自强之星”学院至少推荐1名曾获得本年度“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
4、本学期学籍注册未成功的同学无资格申请各类奖助学金。欠缴学费的同学无资格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在学校贷款或在生源地贷款的同学除外,视同已经缴费)。
5、本科生奖助学金由工商银行发放,务必保证银行卡是激活状态如因未开卡导致奖助学金无法到账,后果自负。
6、所有奖学金线上填报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测排名基数要一致。即,分母部分请统一填自己班级的人数,不要填专业人数。如不按要求填写,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7、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可申请校设奖学金。按学院统筹和安排,除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创业之星、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国防卫士奖学金外,学院2023级本科生原则上不建议申报英才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根据自愿原则,10月16日(周五)前学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提交申请,填写附件1:《2025-2026学年校设奖学金评选汇总表(2026年10月)》并提交班长汇总。
2、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名单需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9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2025-2026学年校设奖学金评选汇总表(2026年10月)》电子版提交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表格命名:XX班-2025-2026学年校设奖学金评选汇总表,纸质版须打印后,由班长、团支书同时手签后交到地信楼468办公室,各学生组织推荐名单交指导老师审定。
3、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于10月下旬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主页的“电影网站公告
”一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请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同学向年级辅导员实名反映。匿名反映者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名单上报学校。
4、学工处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单位审批。
电影网站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7日